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景东新城区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版》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景东新城区加油站环境现状,编制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于2023年9月16日通过专家评审,经修改后,于2023年9月18日公示,公示期一周(9月18日-9月22日),如有异议,请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普洱景东新城区加油站反映。
联系人:张建涛
联系电话:15008735898
作者(183****2083,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9-18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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