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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江苏创诺丽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示
159****3015 发表于 2022-06-13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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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位于海安县大公镇海中路10号,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0°31'38.32″,北纬32°35'56.98″,于2022年3月组织编制小组,启动《江苏创诺丽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1、企业名称:江苏创诺丽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储开苹               联系电话:18068119261
3、地址:海安县大公镇海中路10号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
通过对现场调查和资料调研,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降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预案》由总则、企业基本情况、环境风险源及风险评价、组织机构和职责、预防及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与措施、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等部分构成。
5、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向我公司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3)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6、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公司运营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7、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8、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2: 5.1创诺丽特专家评审意见.pdf 3.8 MB , 下载次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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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南通-海安县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2.06.13 - 2022.06.20
周边公示 [151] 江苏-南通-海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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