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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永州市天元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土壤治理项目效果评估
结论如下:
(1)针对土壤清挖情况共采样基坑底部样品16个,基坑侧壁样品51个。经补充清挖、二次采样后,土壤总量数据满足实施方案及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地块污染土壤修复目标值要求。
(2)在项目施工的前中后期进行过程环境质量监测,对地表水、大气和噪声质量进行监测。经现场取样检测地表水、大气及噪声质量均满足标准限值,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满足实施方案及审查意见要求。
(3)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仅DX5泉井点位镉浓度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 类水质标准要求,相较于2026年6月24日地块详调结果,项目实施后,地块D5监测井镉的浓度从0.1747mg/L消减至0.142mg/L,消解了约20%。其余各地下水监测井各项指标均满足该标准Ⅳ类水质要求。针对该区域地下水污染,采用自然衰减方式进行治理,依托地下水环境自身的稀释、吸附与自净作用逐步降低污染物浓度。
(4)根据监理评估报告,该工程所含分部、分项、检验批均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签字齐全,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完整,观感质量综合评定为“合格”,满足设计及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经监理单位评定该单位工程质量评估为合格,同意验收。
通过对本工程的采样检测,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中相应的评价方法,对检测数据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认为本工程按照实施方案实施,整治效果达到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治理目标。
综上所述,地块中污染土壤已按风评和实施方案要求清挖,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土壤环境满足地块风评报告确定的修复目标,可退出“湖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本工程原地管控后期管护要求和建议如下:
(1)做好工程资料移交。
(2)加强对管控区域环境长期监测;对周边地下水进行长期跟踪监测。具体监测内容:1)监测因子:pH、砷、镉、锌和铊;2)监测频次:至少每个季度采集地下水样品一次,由于地块内土壤渗透系数较高,且地块未实施阻隔措施,因此,建议适当提高监测频次,可每1~2个月开展一次地下水监测,以密切了解地下水状况。3)评判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
(3)跟踪污染土壤砖窑处置情况,并对砖块进行抽样检测,处置期间半个月检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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