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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德之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天线15万套、天线固定支架18万套、塑胶电箱2000套、塑胶面板20万套搬迁扩建项目(一期)竣工及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德之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天线15万套、天线固定支架18万套、塑胶电箱2000套、塑胶面板20万套搬迁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德之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德之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小榄镇绩东一社区工业大道北108号B栋A区4楼、B区1楼之一、B区3楼,中心位置E:113°16'14.523",N:22°38'42.899"。项目设计总投资140万元、环保投资为20万元,实际总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额为16万元;总用地面积为66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182平方米,项目设计年产天线15万套、天线固定支架18万套、塑胶电箱2000套、塑胶面板20万套,实际年产天线9万套、天线固定支架11万套、塑胶电箱1200套、塑胶面板12万套。项目有84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无夜间生产,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烘料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注塑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40米排气筒G1高空达标排放。
激光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焊接废气、打磨废气、超声波熔接废气、包装废气、焊锡废气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烘料、注塑成型工序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
1,3-丁二烯、甲苯、乙苯、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指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者,甲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一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指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生活污水2116.8t/a,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小榄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东升污水处理厂)处理; 间接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用水。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噪声声压级约在65~85dB(A)之间;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约在60~75dB(A)之间) 。该建设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该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废包装物(ABS塑料、PC塑料、色母、焊丝、锡丝、PP塑料膜)、金属边角料、车间沉降和废气治理设施收集的金属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通过合理处理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尽可能废物资源化,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26年08月10日
四、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08月10日~2027年08月09日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德之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绩东一社区工业大道北108号B栋A区4楼、B区1楼之一、B区3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667604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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