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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新神农医院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我公司将排污许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
一、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四平新神农医院
组织机构代码:91220303MA7MLGNG54001Q
法定代表人:马铭一
行业类别:综合医院
生产地址:四平市铁东区四马路街
联系方式:15844444066
生产经营:内科,耳鼻喉科,麻醉科,儿科,中医科,外科,妇产科,康复科,检验科,药剂科,放射科,手术室,实验室
生产周期:连续生产
建设规模:病床数146、员工总数160、医务人员数89、平均日住院人数30、
平均日门诊就诊人数300
二、排污信息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厂区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所产生的的恶臭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出。
各污染物排放量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速率限值,无超标排放情况。
(2)无组织废气
厂区无组织废气来源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氨、甲烷,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排放标准。
2、废水
厂区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过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接触氧化、盐酸+氯酸钠)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经监测,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
3、噪声
本院噪声主要来源于工作运行的污水处理设备以及各个大型医疗设备。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1 类排放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为危险废物,均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理。
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污水处理站废气
本厂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恶臭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出。
(2)无组织废气
厂区无组织废气来源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硫化氢、氨、甲烷、氯,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
(3)厂区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过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接触氧化、盐酸+氯酸钠)达标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四平市环境保护局,四环建字[2022]33号《关于吉林省神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四平新神农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0年8月30日。
(2)四平市生态环境局,91220303MA7MLGNG54001Q,《排污许可证(变更)》,2025年6月20日。
五、月、季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详见附件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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