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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第二款“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我公司对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3.5万吨涤纶短纤维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香山工业园
建设单位:山东宏亚纤维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分期建设,在现有车间和设备基础上,为优化生产线的运转,根据需要对生产工序设备进行更新并新增原料处理设备、转鼓、过滤器、搅拌器、纺丝箱、保温炉和后纺生产线等,并配套建设1台1t/h的蒸汽发生器和1台搅拌器。全厂产能仍为年产3.5万吨涤纶短纤维。
竣工时间:2025年10月10日
调试日期:2025年11月2日-2026年6月20日
作者(156****3785,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6-1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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