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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高志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高志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高志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塘路52号
建设内容:东莞市高志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塘路52号,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2750m2,建筑面积31700m2。从事塑料袋、纸袋、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年产塑料袋7000吨、纸袋50吨、塑料制品250吨。改扩建项目(一期)年产塑料袋7000吨、纸袋50吨。
竣工时间:项目竣工日期为2026年05月14日,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6年05月14日建成。
联 系 人:卢小姐
联系方式:132688488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东莞市高志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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