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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泰科电子有限公司cable扩建项目第二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公开我司珠海泰科电子有限公司cable扩建项目第二期工程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珠海泰科电子有限公司cable扩建项目第二期
建设单位:珠海泰科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珠海泰科电子有限公司cable扩建项目第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联峰路201 号10 栋1 单元、2 单元 (中心经纬度为:东经 113°29′21.729″,北纬:22°10′3.659″),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新增使用一楼车间建筑面积2122.5m2。投资1500万元,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线电缆670吨。本项目于2025年1月8日经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珠环建表〔2025〕4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6年5月11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6月13日。
公示期间,对本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翁泽凯
电子邮箱:Jacob.Weng@te.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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