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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现将营口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营口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营口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为2023年11月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间为2026年2月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情,个人需要直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仲经理 联系电话:1330417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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