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
0
0
吉林省盛煊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我公司将排污许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
一、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吉林省盛煊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220303MA173R929C001V
法定代表人:孟宪秋
行业类别:玻璃包装容器制造
生产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平东街平东南路1499号
联系方式:13630947787
建设规模:一台15m的废气排气筒
二、排污信息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厂区有组织废气包括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氨(氨气),硫化氢,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氮氧化物,氟化物等废气,锅炉燃烧所产废气经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65m高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1;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口编码为DA002。
(2)无组织废气
厂区污水处理站会产生氨、颗粒物,氨(氨气),硫化氢等无组织废气,产生恶臭区域经离子除臭技术处理。
2、废水
厂区废水包括锅炉排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过厂区内污水不外排,循环利用。
3、噪声
本厂区锅炉房燃料上料装置、污水处理等设备设施运行会产生噪声。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 1,2类排放标准。
4、固废
工业炉窑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粉煤灰,炉渣为一般固体废物,自行贮存设施。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及填埋场;不相容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设置不同的分区进行贮存和填埋作业;焚烧处置设施的炉渣与飞灰应分别收集、贮存和运输;贮存场、填埋场应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牌等。
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有组织废气
本厂区有组织废气包括生物质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氨(氨气),硫化氢,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氮氧化物,氟化物等废气,锅炉燃烧所产废气经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65m高排气筒排出,排放口编码为DA001;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口编码为DA002。
(2)无组织废气
厂区污水处理站会产生氨、颗粒物,氨(氨气),硫化氢等无组织废气,产生恶臭区域经离子除臭技术处理。
(3)厂区废水包括锅炉排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过厂区内污水不外排,循环利用。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四环审(表)字[2007]10号《关于吉林省盛煊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07年6月27日;
(2)四平市生态环境局,91220303MA173R929C001V,《排污许可证(许可证变更)》,2023年7月20日。
五、月、季度及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详见附件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详见附件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