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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第二款“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现将科邦锰业新型电解阳极泥提锰技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环保设施竣工时间和调试日期
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于2026年2月12日竣工。
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阶段日期:2026年0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方式
对科邦锰业新型电解阳极泥提锰技改项目环保设施调试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阿克陶科邦锰业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或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公司将积极听取并采纳。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联系人:刘工 电话:16689900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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