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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我公司将排污许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
一、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聊城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371524MA3Q8PU849
法定代表人:金青军
行业类别:危险废物治理
生产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刘集镇刘集村北1000米S324西100米路北
联系方式:19563528888
生产经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生产周期:/
建设规模:年储存、转运6万8千吨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二期1万吨)
二、排污信息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酸性气体(氯化氢和硫酸雾)、有机废气。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除雾+2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氨、硫化氢、臭气、氯化氢、硫酸雾、VOCs、苯、甲苯、二甲苯,应通过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确保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2、噪声
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等机械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电解液、沉淀池沉渣、碱喷淋塔废液。全部为危险废物,应收集暂存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转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处置。
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废气
本厂区有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恶臭气体、酸性气体(氯化氢和硫酸雾)、有机废气。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除雾+2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氨、硫化氢、臭气、氯化氢、硫酸雾、VOCs、苯、甲苯、二甲苯等。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东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东行审环报告表〔2023]3(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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