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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现予以公示。
垣曲县中医医院棚户区改造配套医疗卫生设施工程按照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完成。
一、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垣曲县中医医院
联系方式:1330348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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