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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延安大学新校区北区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已竣工,具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该项目竣工信息及配套环保设施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延安大学新校区北区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延安大学
建设地点: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50m2,建设1座锅炉房,内置2台2.1MW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建设值班室及软水处理设备间,用于校区采暖期供暖
项目竣工时间:2025年10月24日
配套环保设施调试时间:2025年10月25日~2026年1月25日
若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人:徐工
通讯地址: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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