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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东莞市鸿志塑胶模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鸿志塑胶模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沙头东北大街1号之一202室
建设内容:东莞市鸿志塑胶模具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3TYYY4B),项目于2025年9月委托东莞市宇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鸿志塑胶模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12月2日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东环建〔2025〕3557号。
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沙头东北大街1号之一202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47'58.558";东经:113°46'15.227")。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300m2,建筑面积300m2,设有员工5人,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环评审批年加工生产塑胶制品139吨。
竣工时间:项目于2025年12月5日项目竣工,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也未受过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
联系人:王明智
联系方式:1355670569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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