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辉达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体育用品200万件新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中山辉达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体育用品200万件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辉达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中山市冠然环保工程公司
4、建设概况:中山辉达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7号A1栋3楼B面之一(项目中心位置E113°26′44.982″,N22°41′53.204″)。项目用地面积1360㎡,建筑面积1360㎡,共有员工50人,所有员工均不在厂内住宿,不在厂内就餐。年工作天数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主要从事体育用品的生产,年生产体育用品200万件。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8月18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8月19日~2026年8月18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房自带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委托给有资质的废水转移机构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间产生注塑、移印、晾干、清洁、调漆、喷漆和烘干废气,处理工艺为:注塑、移印和晾干废气通过工位集气罩收集,清洁、调漆、喷漆和烘干废气通过车间密闭负压收集,收集的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上述其它废气一并经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超声波焊接工序废气、研磨和打磨工序废气、烫金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生产时间,不在夜间进行交通运输,行驶至敏感区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垃圾;产生一般原材料废包装物、废烫金纸等一般固体废物;产生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机油、油墨和清洗剂的废抹布和手套、废钢版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一般原材料废包装物、废烫金纸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机油、油墨和清洗剂的废抹布和手套、废钢版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编制《中山辉达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辉达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福泽路17号A1栋3楼B面之一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60-88611385
邮箱:3276270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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