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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文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不属于新、改、扩建项目范畴,不纳入环评管理。故编制验收后变动分析并进行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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