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的要求,我单位公开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榆林区域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榆林区域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第二阶段)
二、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21日
四、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已按照环评和批复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满足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七、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029-86505563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
2025年10月1日
作者(156****1992,已修改2次), 最新修改于2025-10-0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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