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天羽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第一期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公开我司东莞市天羽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第一期工程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天羽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第一期
建设单位:东莞市天羽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天羽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第一期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水口中昌路103号101室(经纬度:东经:113°57'32.122",北纬:22°55'55.049″),总投资90万元,占地面积884m2,建筑面积1226m2,主要鸽子脚环、鸽子饮水壶、鸽子饮水器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鸽子脚环270万个/年、鸽子饮水壶4.5万套/年、鸽子饮水器21.6万套/年。于2025年9月3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2385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5年9月12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
公示期间,对迁改建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文文
电子邮箱:2515679957@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45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