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对汕头市亚美塑胶有限公司化妆品塑料包材零部件加工生产迁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潮汕路西侧金园工业城第十一片区金发三路广东皮宝公司侧面厂房C栋一楼,项目占地面积1012.5平方米,建筑面积1897.5平方米,主要从事化妆品塑料包材零部件的加工生产,产品为化妆品塑料包材零部件。
二、项目竣工及调试日期
1、竣工日期
项目于2025年8月开工建设,开始生产设备及环境保护措施的安装,主要配套了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配套了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项目生产的工艺废气进行净化处理,配套建设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所有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于2025年8月22日竣工完成。
2、调试日期
2025年8月,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5年8月2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拟于2025年8月23日-2025年12月31日开展调试试运行,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废水、废气、噪声进行检测,拟于2025年12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四、
建设单位:汕头市亚美塑胶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潮汕路西侧金园工业城第十一片区金发三路广东皮宝公司侧面厂房C栋一楼
联系人:王总
电话:139027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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