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应公开竣工日期,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广州鸿粤模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工业园大街9号厂房, 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113°3′58.358″E,23°19′11.213″N,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3744.01m2,建筑面积 3218.61m2,年产家庭影音设备外壳12万件、美容仪器外壳2万件、汽车用 品塑料件36万件、医疗设备外壳1万件和注塑模具200套。
二、项目建设信息
开工时间:2025年8月5日
竣工时间:2025年8月20日
环保设施调试时间:2025年8月23日-2025年8月28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建设单位:广州鸿粤模具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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