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鉴江塑胶模具制造厂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鉴江塑胶模具制造厂
建设内容:东莞市鉴江塑胶模具制造厂迁扩建后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大岗山路12号(北纬22度49分19.169秒,东经113度43分30.259秒),迁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8平方米,环评审批年产塑胶配件500万个。于2025年5月8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5〕1195 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5年8月19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11月18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韩名余
联系电话:13802453765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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