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应公开竣工日期,现予以公示。
一、竣工日期
竣工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城市建筑垃圾、渣土清运综合生态循环再生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泾阳东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安吴镇冯家村
联系人:高莉
电话:1366910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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