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第十一条“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现将项目“平凉市泓汇达商贸有限公司洁净型煤加工储存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时间进行公示。
项目煤炭运输存储及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煤尘,通过破碎机、分离机、输送带等均置于全封闭储煤棚内。储煤棚內部设隔档,中间留有洒水车、装载机通行道路,保证作业时洒水车可以近距离洒水喷雾降尘,同时可以保持整个煤堆表面湿润,避免出现干燥死角;厂区门口设有车辆冲洗平台,厂区主要道路水泥硬化,运输车辆篷布遮盖。初期雨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转存蓄水池,后期回用于煤场降尘,不外排;建设二级沉淀池一座,容积64.4m3,尺寸为8m×3.5m×2.3m,蓄水池44.5m3,直径9m,深0.7m,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二沉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洗漱废水直接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如厕使用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工程于2025年5月建成,于2025年6月开始调试,工程各项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同步竣工,并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平凉市泓汇达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小明
联系电话:13919528230
作者(153****1279,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7-03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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