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要求,确保医院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并满足验收标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规,剑川县白族中医院决定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试运行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剑川县白族中医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剑川县白族中医院
建设地址:剑川县金华镇剑阳大街剑川县民族中学北面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达72199.1平方米,规划床位350张,涵盖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行政综合楼、治未病中心、食堂、放射科等功能配套区域,主要提供医疗服务,为周边居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二、试运行目的
通过试运行,全面检验医院污水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废气处理、噪声防治等环保设施的实际运行效果与处理能力,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确保各项环保设施达到设计标准与相关环保规范要求,为后续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与实践依据。
三、试运行内容
污水处理系统试运行:对医院污水处理站的格栅、调节池、生化处理单元、消毒单元等设备及工艺进行持续监测与调试,严格把控处理流程,确保污水经处理后,各项指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 - 2005)的规定,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试运行: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分类存放、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及防火等设施,规范医疗废物暂存与转运流程,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合规处置,避免二次污染风险。废气处理设施试运行:针对医院食堂油烟净化设施、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等,进行性能测试与参数优化,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 199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 - 2001)等相关标准,有效改善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噪声防治设施试运行:对医院内风机、水泵、空调机组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进行实时监测,调试隔声、消声、减振等噪声防治设施,保障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 2008)相应标准,为患者和周边居民营造安静舒适的环境。
四、试运行安排
试运行时间:自 2025年5月9日起至2025年7月8日止
试运行地点:剑川县金华镇剑阳大街剑川县民族中学北面
五、公众参与及反馈方式
在试运行期间,诚邀广大群众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若您对试运行过程中的环保工作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欢迎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15125007696
电子邮箱:dlzjcxzyy@126.com
联系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邮编:671300
我们将高度重视每一条反馈信息,及时进行处理与回复,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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