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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合肥三贡化工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示
158****5646 发表于 2025-03-05 09:39
59 0 0 0

合肥三贡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信息公示

一、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合肥三贡化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WD6M9D。

3、法定代表人:卢良泉。

4、生产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铜陵北路与谷河路交口西北角。

5、联系方式:0551-63857191。

二、主营业务

(1)从事危险废物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经营类别为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2-06、900-404-06),HW34废酸(398-005-34、398-006-34、398-007-34、900-300-34),HW49其他废物(废包装容器,900-041-49),其中废物代码900-300-34行业来源仅限电子元件及专用材料制造行业。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经营规模60000t/a,其中废有机溶剂(HW06)37000吨/年,废酸(HW34)20000吨/年,其他废物(HW49)3000吨/年。

(2)超净高纯化学品生产。

三、排污信息

2024年度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方案对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等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合格,监测均值等情况如下:

1、废水

设置有1个废水排放口,位于厂区东北侧围墙边,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污染物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PH、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污染物种类

单位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监测结果均值

评价

悬浮物

㎎/L

200

16.6

合格

化学需氧量

㎎/L

350

49.2

合格

氨氮(NH3-N)

㎎/L

35

3.2

合格

总磷(以P计)

㎎/L

5

0.9

合格

PH值

无量纲

6-9

8.1

合格

五日生化需氧量

㎎/L

150

16

合格

总氮(以N计)

mg/L

50

17.3

合格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设置有10个废气排放口,具体如下: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排放污染物种类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许可排放

浓度限值(㎎/m³)

监测结果

均值

(㎎/m³)

评价

DA001

废溶剂处理钢架装置顶部

VOCs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80

32

合格

DA002

废酸处理车间

NOx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40

62

合格

硫酸雾

45

0.9

合格

HF

9.0

3.5

合格

DA003

有机类储罐区

VOCs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80

14

合格

DA004

污水处理站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000

812

合格

H2S

/

0.1

合格

NH3

/

1.5

合格

DA005

1#锅炉房

SO2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执行《关于印发<合肥市燃气锅炉(设施)低氮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合达办〔2019〕13号)中相关规定

50

11

合格

格林曼黑度

I

<I

合格

NOx

50

38

合格

烟尘

20

4

合格

DA006

2#锅炉房

SO2

50

3

合格

格林曼黑度

I

<I

合格

NOx

50

36

合格

烟尘

20

5

合格

DA010

3#锅炉房

SO2

50

3

合格

格林曼黑度

I

<I

合格

NOx

30

26

合格

烟尘

20

3

合格

DA007

危险废物暂存库

VOCs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80

20

合格

DA008

实验室

VOCs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80

32

合格

酸性气体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

合格

DA009

废包装容器处理车间、灌装车间

VOCs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

80

7

合格

NOx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240

5

合格

硫酸雾

45

0.8

合格

HF

9.0

2.2

合格

(2)无组织废气

排放

点位

排放污染物种类

废气排放

执行标准

许可排放

浓度限值

(㎎/m³)

监测结果

最大值

(㎎/m³)

评价

厂界

硫酸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2

0.02

合格

非甲烷总烃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0

0.75

合格

氨(氨气)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44-93表2

1.5

0.12

合格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10

合格

硫化氢

0.06

0.05

合格

工艺废气(MF0143)

硫酸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5

0.6

合格

工艺废气(MF0142)

硫酸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5

0.64

合格

工艺废气(MF0149)

硫酸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5

0.56

合格

工艺废气(MF0147)

硫酸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5

0.54

合格


3、噪声

监测

时段

执行标准

排放限值Leq(dB[A])

测量值均值Leq(dB[A])

评价

昼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

(3类)

65

60

合格

夜间

55

50

合格

4、固体废物

2024年度自产危险废物处置信息表

序号

危废类别

危废代码

产生量(吨/年)

转移量(吨/年)

年底结存量(吨/年)

接收单位名称

转移联单编号

1

HW06

900-402-06

48.062

46.9425

1.1195

安徽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

20243401049303、20243401035670等

2

HW08

900-217-08

0

0.133

0

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

20243401038474

3

HW11

900-013-11

603.7325

596.407

7.3255

安徽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

20243401049300、20243401047914、20243401043929等

4

HW34

900-300-34

65.8455

33.0085

32.837

安徽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3401049302、20243401018134等

261-057-34

22.98

22.98

0

安徽省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3401016557

5

HW35

900-352-35

5.8955

5.8955

0

安徽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3401044177、20243401018131等

6

HW49

900-047-49

0.994

0.937

0.057

安徽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滁州)有限公司/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3401049301、20243401035693等

900-041-49

13.0975

12.9425

0.155

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3401047912、20243401044181等

900-046-49

227.582

215.458

12.124

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3401044184、20243401035669等

900-039-49

5.37

5.37

0

20243401044176、20243401035671等

四、2024年危险废物经营情况

2024年度危险废物经营、利用量

危险废物类别

当年入库数量(吨)

利用量(吨)

备注

HW06

17075.954

16147.846


HW34

3692.25

3360.231


HW49

336.1719

303.8019


汇总

21104.3759

19811.8789


 

五、污染防治设施

1、废水处理设施

公司建设有一座废水处理站,处理生产污水及生活污水,采用“氧化+ ABR+A/O”工艺,处理能力144m³/天,运行正常。

2、废气治理设施

(1)钢架车间废气,采用喷淋+脱水+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运行正常。

(2)废酸处理车间废气,采用喷淋吸收工艺,运行正常。

(3)储罐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运行正常。

(4)废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多介质化学除臭+活性炭吸附工艺,运行正常。

(5)锅炉房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工艺,运行正常。

(6)废包装容器车间(包括灌装车间),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运行正常。

(7)危废仓库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工艺,运行正常。

(8)实验室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运行正常。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噪设备主要来自空压机、水泵、物料泵、风机、冷却塔、柴油发电机等动力设备,采取了如下措施:

(1) 在总图布置上,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尽量布置远离综合楼和厂界,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没有噪声敏感点。本项目生产车间(有机溶剂处理钢架、废酸处理车间和废包装容器车间)布置在厂区北侧,中部布置仓库和污水处理站,南侧布置控制楼和综合楼。厂区生活单元距生产车间较远。

(2) 厂区布置时在厂界周围及主要道路绿化隔离带,栽种较大面积的乔木林,以美化环境和吸收、隔离噪声。

(3) 选型上使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装备防振垫,隔声罩和消声器等。泵类基础设橡胶隔振垫,并在吸料管和出料管上安装橡胶弹性接头;风机基础设橡胶隔振垫,主排风管和进风管均安装消声器,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放在辅助用房中的柴油放电机房中,应急柴油发电机加装防振垫圈,柴油发电机房的进风道与排风道采取消声措施。

(4) 将产噪设备安装在厂房内,通过建筑隔声减少对外部的影响;

(5) 空压机安装在独立的空压站内,房间内壁进行吸声处理;

(6) 为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噪声用品。

(7) 在冷却塔进排风处安装特制消声器,控制冷却塔排风扇进出气口噪声;在接水盘设置消声垫,降低冷却塔淋水噪声;冷却塔脚座与地面间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管路中安装橡胶软接头,在管路与裙房屋面连接中设置减振器或减振垫。

(8) 生产设备定期调试,加润滑油进行维护。

4、固体废物

项目根据固体废弃物性质不同,分为一般废物、危险废物,分别进行处置,措施如下:

(1)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本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三防”措施齐全。暂存到一定量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2)一般废物

办公生活垃圾装入特制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项目建设、生产符合《合肥三贡化工有限公司平板显示配套6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2021年7月6日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下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批复(环建审【2021】36号)的要求。2023年5月31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核准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准予收集、贮存、利用综合经营危险废物60000吨/年,其中废有机溶剂(HW06)37000吨/年,废酸(HW34)20000吨/年,其他废物(HW49)3000吨/年。

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公司于2023年5月编制了《合肥三贡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5月31日在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40163-2023-01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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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6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
  • 项目位置
    安徽-合肥-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5.03.05 - 2025.03.26
周边公示 [9] 安徽-合肥-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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