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的文件精神,企业于2024年5月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企业主要信息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威海财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华伟
企业所在地: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天润路北、202省道西(文登化工产业园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海洋15954050371
二、企业原辅材料及产品情况
企业生产产品及使用的原料见下表:
产品 | 原材料名称 |
1、六氟磷酸锂-碳酸二甲酯电解液 | 六氟磷酸锂 |
碳酸二甲酯 | |
碳酸亚乙烯酯 | |
碳酸乙烯酯 | |
2、六氟磷酸锂-碳酸甲乙酯电解液 | 六氟磷酸锂 |
碳酸甲乙酯 | |
碳酸乙烯酯 | |
硫酸乙烯酯 | |
3、六氟磷酸锂-乙酸乙酯电解液 | 六氟磷酸锂 |
乙酸乙酯 | |
碳酸乙烯酯 |
三、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
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污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①生产工艺废气、润桶废气、危废库废气经各自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1m的1#排气筒排放;
②分析化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抽风系统收集后,经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2#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加料废气、装卸区废气、生产装置区废气、内浮顶罐废气、未被收集到的废气通过厂区无组织排放。
(3)根据2024年3月份检测报告:VOCs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 / 2801.7-2019)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氟化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VOCs、乙酸乙酯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 / 2801.7-2019)标准要求。
2、废水
(1)职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道进入威海市文登区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污水、地面洗拖废水、水罐定期排污水、蒸汽冷凝水、分析化验室废水(二次清洗)等,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全盐量、总磷、氟化物等,经污水管道进入威海市文登区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根据2024年3月份检测报告:厂区污水总排口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含修改单)以及文登区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文登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定期清运至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硫酸乙烯酯和六氟磷酸锂产生的废不锈包装桶、塑料瓶装硫酸乙烯酯产生的废塑料瓶包装、捕尘措施及净化柱收集的粉尘。
硫酸乙烯酯和六氟磷酸锂产生的废不锈包装桶由厂家循环使用;塑料瓶装硫酸乙烯酯产生的废塑料瓶包装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捕尘措施及净化柱收集的粉尘,全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3)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吸附、过滤杂质、废分子筛、润桶废液、分析化验室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产生的危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转运、处置。
四、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1.定期开展环境监测;2.严格落实环保设施隐患排查及整改;3.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组织培训、演练。
作者(187****2055,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4-2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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