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烟台冰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纯度液体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烟台冰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纯度液体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烟台冰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街道C-57小区
调试起止时间:2023年6月2日——2024年4月13日
联系人:付经理
联系电话:1325690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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