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平台小助手
添加官方客服微信
专属人工在线为你服务
iOS/Android
Windows
macOS
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250-2022 )等要求,连云港有航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查清本单位的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开展了本公司环境自行监测。现将公司2022年~2024年期间自行监测报告公示,具体见附件。
0/150
微信扫一扫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