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锦秋街道西赵村马庙村地块位于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锦秋街道新城三路以西、博城八路以南。地块东至博城八路、锦绣苑小区和马庙村荒地,南至马庙村和西赵村荒地、农用地和沟渠,西至西赵村农用地,北至西赵村荒地。调查地块由37个小地块组成(勘测定界图见附件),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208314m2(约合312.5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09737°,北纬:37.12540°。调查地块现使用权人为锦秋街道西赵村、马庙村和马王村,调查地块用地类型为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和建设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该地块已纳入收储计划,目前暂未收储,该地块将由农用地、建设用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为此,2024年11月,博兴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委托山东尚石民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指南》的通知(鲁环发〔2020〕49号)等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南,于2024年12月开展博兴县锦秋街道西赵村马庙村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分析和评估,本地块通过现场踏勘(土壤快筛检测)、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判断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地块为无污染地块,调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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