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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沪苏湖铁路南浔站交通枢纽工程
15268749686 发表于 2026-11-07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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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行动防治计划》中第四条规定: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中的要求,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
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地块原主要为农村宅基地、农业、渔业用地、河流(阳安塘支流)使用,根据地块现规划条件(规划用地性质为:广场、交通场站用地),将涉及地块用地性质的变更,符合上述规定。由此,湖州市南浔区交通局委托我司对沪苏湖铁路南浔站交通枢纽工程(简称“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一阶段工作于2020年11月23日~11月30日开展,工作内容包括文件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第二阶段工作(初步采样分析阶段)于2020年12月2日开始,期间完成了采样方案编制并提交专家函审,依据专家函审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场初步采样工作于2020年12月4日~12月7日开展。在方案编制完成至开展现场采样工作期间,地块内基本情况未发生明显变化。
(1)项目地块概况:
本项目地块位于湖州市南浔区,东至风顺路,西至沈塘路,南至站后大道,北至站前大道,其占地面积约45100m?(约67.65亩)。项目地块从 20世纪60年代至今以来主要作为农村宅基地、农业、渔业用地、河流(局部为阳安塘支流)使用,未涉及工业企业,地块目前整体待开发建设。地块环境观感良好,现场踏勘的过程中,未闻到特殊或刺激性气味,未发现有明显污染迹象。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关于建设用地分类,本项目拟规划为第二类建设用地。
(2)调查方案:
地块内共布设了18个土壤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1个底泥和地表水监测点。另外,依据对照点布置原则,在地块外围地下水流向的上游且未经过人工扰动区域布置1个对照点。共取土壤样品84个(含4个对照点样品和8个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对照点样品和1个平行样),2个底泥样品(含1个平行样),2个地表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1组地下水全程序空白样、运输空白、设备空白样品,1组地表水全程序空白样、运输空白,2组土壤全程序空白样、运输空白、设备空白样品,1组底泥全程序空白样、运输空白、设备空白样品。

土壤样品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所规定的常规45项检测指标(包括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以及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另增加pH值、六六六(包括a-六六六、B-六六六、Y-六六六及6-六六六4项)、滴滴涕(p,p'-DDE、P,P-DDD、0,P-DDT及P,P-DDT4 项)石油烃(C10-C40)指标,合计55项检测指标:
地下水样品检测因子为:重金属7项、VOC、SVOC、六六六、滴滴、pH值、石油烃(C10-C40)检测指标与土壤一致,另增加氨、亚硝酸盐、硝酸盐指标,合计58项检测指标。
地表水样品检测因子为:重金属7项、VOC、SVOC、六六六、滴、pH值、石油烃(C10-C40)检测指标与土壤一致,合计55项检测指标。
底泥样品检测因子为:重金属7项、VOC、SVOC、六六六、滴涕、pH值、石油烃(C10-C40)检测指标与土壤一致,合计55项检测指标。
(3)初步调查结果:
①现场快筛结果:现场采样过程中PID和XRF 结果未见异常②)实验室土壤样品检测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的各项检测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评价标准的第二类用地选值要求,符合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
③实验室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
8、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氨氨均有检出,检出值为0.756-0.869mg,检出浓度均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0.5mg儿≤氨氮≤1.5mg儿),与对照点氨氨浓度(0.947mgL)相近,可能受区域周边村庄人类生活或农业种植肥的使用影响有关系,使得区域内氨氨背景值含量较高,因其为一般化学指标,不作为关注污染物进行进一步评价,建议地块内地下水不开发利用::
b、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其余检测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评价标准的Ш类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
④实验室底泥样品检测结果:
地块内底泥样品的各项检测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评价标准的第二类用地选值要求,符合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

国实验室地表水样品检测结果:
地块内地表水样品的各项检测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等评价标准的I类标准限值要求,符合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
综上,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二类用地要求,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地块内地下水氨氨指数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建议地块地下水不开发利用。
(4)建议:
①本次调查结论是基于现有规划条件下形成的,建议委托单位按照现有规划对项目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若现有规划发生改变,应该对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重新进行调查评估,以确保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相应规划要求:
②由于本地块区域未封闭,建议委托单位定期巡查,避免出现外来污染物倾倒污染本地块;
③由于本次调査属于初步调査,调查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基于施工安全考虑,建议在开发利用时若发现有异味和颜色异常的土壤时,应当立即停工并及时汇报给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④建议地块内地下水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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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核(浙】发布
  • 项目名称
    沪苏湖铁路南浔站交通枢纽工程
  • 项目位置
    浙江-湖州-南浔区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11.07 - 202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