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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查,地块历史上仅开展常规农业种植活动,土地利用历史单一,无工业生产、无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无污水灌溉、无固废危废堆存、无环境污染事故记录;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土壤污染源,地块原生土壤环境基底良好。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 4.2.1 款"若第一阶段可以确认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则表明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之规定,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不需开展后续第二阶段土壤、地下水采样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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