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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达来胡硕苏木村民体育活动室建设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678m2
地理位置: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达来胡硕苏木人民政府楼南侧,四至为苏木综合治理中心以东、苏木政府大楼以南、院内停车场以西、滨河路以北。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5°28′18.344″、东经119°40′10.436″。
土地利用现状:空地
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施行)第四百五十四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故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2026年9月。
三、初步调查结论
本地块历史及现状均不存在能够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地下水上游无高污染排放源,污染物横向、纵向迁移至本地块的可能性极低。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报告公开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 42 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后,需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本报告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情形。
作者(张女士,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10-10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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