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
0
0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原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地块1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原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地块1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
委托单位: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公示内容:风险评估报告
联系人:熊工电话:0791-85997000
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地块厂房始建于2005年,于2016年宣告破产。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对该地块进行挂网拍卖,拍卖标的物土地总面积:132207.45平方米,最终由景德镇顺吉物流有限公司中标(由于顺吉物流有限公司中标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尚未颁布,场地污染调查并未及时进行),目前大部分厂房已租用,主要企业为仓储物流及石材加工为主,未造成污染。
2021年2月,为解决沿江居民防洪安全问题,景德镇市政府开展了“景德镇市滨江区沿江西路二期道路防洪工程“,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部分区域位于防洪工程范围内,根据景德镇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原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分为2个地块,即地块1(北侧)和地块2(南侧),其中南侧地块2已经完成前期的土壤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工作,并于2022年11月移出了污染地块名录,本报告主要针对北侧的地块1进行风险评估工作。
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景德镇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庄村黎明路,南侧紧邻昌江,东、西两侧为居民区,北侧为黎明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10′30.72″、北纬29°16′0.89″,根据土地证及用地红线图,地块占地面积为132207.45m2(约198.31亩),其中南侧地块2占地面积为37882.47m2(约56.82亩),已经完成前期的土壤调查。其中北部地块1占地面积为94324.58m2(约141.49亩),此次仅对立信药业有限公司北部地块1进行风险评估,考虑到地块北面红线外停车场区域一直作为企业实际使用的部分,污染物存在迁移的可能性,故本次土壤调查将红线范围外的停车场(面积5035.92m2)一并纳入本次的风险评估范围内,最终确定的调查范围面积扩大为99360.5m2(约149.04亩),项目地块南侧为沿江西路,北侧为黎明路,西侧为锦绣天成小区,东侧为官庄村。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于2019年5月对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初步采样分析工作,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调查采访等方式对目标场地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后续地块一分为二后,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地块1于2022年1月22日按照一类用地完成了初步调查,并通过了专家复核,现由于地块1保留工业用地用途,按二类用地评价,故需要重新编制初步调查报告。根据现场踏勘,原立信药业生产区的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地块1自2022年完成初步调查至今,厂区内空置厂房主要租赁给物流仓储及建材加工等污染性较小的企业为主,未引入高危、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西侧的原初步调查所发现的土壤超标点位周边区域进行了围挡管控,至今一直闲置,污染管控区域内没有引入新的污染源,没有新的企业入驻,无新的污染暴露途径。中核华东地矿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对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重新进行了土壤污染调查。
2019年到2022年之间,调查地块内前期采样调查累计共采集73个土壤柱状点位,土壤样品分析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整体呈弱酸性,其中SX1、SX8、S11、S37、S71、S72样品中氯仿含量超过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经与原厂区平面布置图比对发现,超标样品点位为溶剂仓库附近,氯仿超标可能是因为生产储存时采用氯仿作为原料,但是由于未做防渗或防渗层出现破损,导致氯仿渗漏污染了土壤。
补充调查地块内采集土壤点位33个,分析土壤样品169个,通过对各项污染物进行了检测分析,其中重金属检测项目砷、镉、铜、铅、镍等均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检出因子有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另外石油烃等也有检出。通过对照筛选标准可知,地块内土壤点位样品中各监测项目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及其他相关标准中相应用地风险筛选值,各项污染因子超标率均为0%。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本地块为污染地块,污染类型为有机污染,需进一步补充调查土壤污染情况。综合前期调查和详细调查数据,地块内土壤采样点位共106个(前期调查73个,详细调查33个),土壤样品共546个(前期调查377个,详细调查169个),地块内共发现SX1、SX8、S11、S37、S71、S72共6个点位的10个土壤样品的氯仿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江西省地方标准)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其他检测因子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江西省地方标准)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及相关便准限值;地块内地下水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及相关标准限值;采集的地表水样品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规定的标准限值。
为保障公众健康与环境安全,支持科学治理与修复决策,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与城市发展,履行法规要求与社会责任,此超标地块后续环境管理应严格落实地块雨水管控、地表遗留拆除固废管理、监测计划等措施,防止地块污染风险进一步扩大,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明确地块主要污染物、土壤污染范围及后续采取措施的建议。
原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地块1主要涉及有机物污染,场地土壤中关注污染物主要为氯仿,第二类用地方式下,场地受体主要为成人。按照HJ 25.3-2019以及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导则要求,场地风险评估按照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和风险控制值计算五个步骤展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及浙江大学环境健康研究所自主研发的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进行计算,土壤中污染物(氯仿)在第二类用地下不同层的致癌风险值分别为1.08E-07、2.95E-06、3.98E-06、4.19E-05、4.21E-05,除表层土的氯仿风险值均大于1E-06,场地致癌风险不可接受;土壤中污染物(氯仿)在第二类用地下不同层的非致癌危害商分别为2.81E-03、1.38E-02、1.86E-02、1.96E-01、1.97E-01,小于可接受非致癌危害商阈值1,场地非致癌危害可接受。污染物产生的健康风险在第二类用地方式下处于不可接受的水平,需要对土壤进行治理及修复。
在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情形下,结合本地块的风险控制计算值,最终确定地块内土壤风险控制值。最终确定土壤和堆土风险控制值为:氯仿2.05mg/kg。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要加盖公章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