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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内江经开区东片区JK-03-037、JK-03-034地块,地块分别位于甜和街北段东、西侧,中心坐标:105.009678°E,29.601127°N,地块占地总面积为17824.81m2(约26.8亩,其中JK-03-037地块占地约10.72亩,JK-03-034地块占地约16.07亩)。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及散户居住,根据内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内江经开区东片区JK-03-030地块规划指标情况的说明。内江经开区东片区JK-03-037、JK-03-034地块皆规划为机关团体用地(JK-03-037地块拟规划为派出所用地,JK-03-034地块拟规划为车管所用地)。地块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4),属于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情况
本次调查通过便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和手持式PID测量仪对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检测项目为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各项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无异常,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选值。
三、调查结论
本调查地块地块分别位于甜和街北段东、西侧,中心坐标:105.009678°E,29.601127°N,地块占地总面积为17824.81m2(约26.8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该地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可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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