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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九十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简称‘一住两公’)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依法开展全省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云环通〔2021〕125号)要求。SCG2025-04号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对工作公示如下:
1.地块概况
SCG2025-04号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师宗县荣海新区兴师北路,地块总面积为40338.76m2。
2.调查过程
工作组核实明确该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且未发现相关土壤污染线索,对了解地块及周边区域情况的人员进行了访谈,并经师宗县人民政府丹凤街道办事处、师宗县自然资源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进行联合现场检查并签署意见和盖章确认。
3.调查结果
地块为历史及现状农用地,未发现士壤污染线索,未发现固体废物污染痕迹,未发现土壤污染情况,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并据此完成《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简易调查表》填报。
作者(180****821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9-07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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