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
0
0
1.大名县天雄路以北、五得利街以西地块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天雄路北侧、五得利街西侧,地块东至平安街,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邯大线;调查地块面积为21129平方米,合31.69亩,调查地块原用途为商业用地,拟变更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2.根据本次调查地块内的现状、历史用途以及周边企业的影响,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进行采样,为T01-T08。土壤检测项目为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重金属、VOCs和SVOCs等45项基本项目及特征污染物锌、水溶性氟化物、氨氮、石油烃(C10-C40)。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pH值在8.03-8.67之间,表明地块内土壤整体呈弱碱性;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氨氮、水溶性氟化物检出值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测项目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本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土壤环境是可以接受,可以安全利用。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