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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饲草育种创新工程储备项目用地位于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羊场子嘎查,为科技类建设用地。该地块东侧为居民住宅和其它林地,南 临 207 国 道 , 西 侧 为 其 它 草 地 , 北 侧 为 草 地 , 其 中心坐标为:121.93380051°E, 46.18654631°N ,总面积 1.389 公顷。该项目用地为《“一住两公”项目清单(2025.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含三个不同但又逐级递进的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否需要从前一个阶段进入到下一个阶段,主要取决于地块污染状况以及相关方的要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三个阶段为:
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
第二阶段——地块土壤环境是否污染的确认,分为初步采样分析与详细采样分析两步进行;
第三阶段——为风险评估做准备的地块环境特征参数和受体暴露参数调查,若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或污染修复时,则需要进行此阶段,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经过人员访谈、现场勘探、查阅资料、相关证明文件等进行分析,认为该地块没有环境污染,故只进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本次对兴安盟饲草育种创新工程储备项目地块(位于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羊场子嘎查,占地面积1.389公顷)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系统开展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历史卫星影像分析,综合形成如下结论:
(1)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现状从东到西共建3排房子,分别为种子加工车间、物资库、冷库、办公室、网室以及机械库。经核实,地块内从未存在工业企业,未发生过废水、有害气体、固体废物等污染活动,现场未见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
(2)地块周边500米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农田、林地、天然牧草地,无工业企业分布。
(3)基于地块内部无工业历史、无污染活动记录,周边无有效污染源,可认定该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未受到污染,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综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调查工作程序,本调查地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作者(180****4289,已修改2次), 最新修改于2026-08-19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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