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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以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 号),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中途变更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石梁景苑SX2018-16#地块位于宿州市泗县泗城镇四里桥社区,东侧为茶山路和泗州实验高级中学,西侧为福山路和石梁河,南侧为石梁景苑一期,北侧为泗水大道和泗县体育运动学校,总占地面积约43632平方米,合65.45亩。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居住用地,近几年因城镇化建设,该地块建成石梁景苑二期。
二、调查内容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综合判断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且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另外通过XRF、PID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汞、镍、铜、铅含量快速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锌和总铬快速检测结果低于《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标准,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范围在0.1~0.2mg/m3,和背景值相比未见异常。
三、调查结果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后续第二阶段调查可用于后续开发利用。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安徽省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晨露 联系电话:1915967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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