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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浮桥镇城市会客厅(1号、2号、3号、4号、5号)地块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浮桥镇南环路北、滨江大道东、七浦塘南,1号地块面积为327.89㎡,2号地块面积为199.93㎡,3号地块面积为49.98㎡,4号地块面积为239.92㎡,5号地块面积为2480.27㎡,总占地面积3297.99㎡。地块历史上均属于太仓市浮桥镇七丫村,1号地块原为农田、蟹塘;2号地块原为农田;3号地块原为农田;4号地块原为蟹塘;5号地块原为农田、河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文化用地,文化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按要求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故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太仓优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太仓市浮桥镇城市会客厅(1号、2号、3号、4号、5号)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对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状况进行技术评估,为地块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初步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不存在污染物超标情况,地块不需要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后续可作为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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