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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查结果,地块土壤样品各指标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13)中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等相关标准限值:地下水检测指标除浊度、肉眼可见物、铝和菌落总数外,检测结果均达到GB/T14848-2017中IV类水限值和沪环土[2020]62号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等相关标准限值,与周边对照点地下水情况相近,且以上因子不属于有毒有害指标,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故其健康风险可控。因此,本地块无需再进行详细调查等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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