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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调查报告于2026年4月28日通过专家评审,现公示如下:
委托单位:长兴县小浦镇小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调查单位:浙江中锦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小浦镇小浦村黄家地新村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简本)
公示简本见附件,调查报告全本可联系相关环保部门或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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