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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填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第二十一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惠排查指南(试行)》的要求等;现将镇江利德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土壤隐思排查及自行监测报告内容公示
如下
项目地点:镇江市丹徒区高资经济开发区高资镇精细化工园2号公示内容: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和隐患排查报告联系人:杨工
项目名称:镇江利德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盖公章
联系号码:13921449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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