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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52263620260006号宗地地块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龙泉镇排牙村振兴东路南侧,根据委托单位丹寨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勘界红线图,丹寨县52263620260006号宗地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915.50m2,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07.79934°,北纬26.20821°。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为:东侧至建设东路,南侧至排牙村集体土地,西侧至排牙村集体土地,北侧至丹府一品。现场踏勘及访谈业主自然资源局了解,丹寨县52263620260006号宗地地块大部分处于旱地状态,靠近丹府一品部分已成为绿化带,项目未动工;现场踏勘时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和异常颜色,从现场看调查地块区域地形地貌主要向东北缓降,西南侧稍高,现场没有发现外来客土。
丹寨县52263620260006号宗地地块目前使用权人为丹寨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后文调查得出,该地块用地历史主要为旱地及林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旱地(0103)、灌木林地(0303)。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故按照第一类用地开展调查。
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需对由旱地(0103)、灌木林地(0303)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的丹寨县52263620260006号宗地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周边存在医院、企业等潜在污染源,故不适用于填写《“一住两公”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简易调查表》。
为了全面了解丹寨县52263620260006号宗地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2026年6月,丹寨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贵州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派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并对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按照国家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编制完成了《丹寨县52263620260006号宗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通过后文对本次调查地块的详细分析,明确了该地块环境受污染风险的情况,本报告主要结论显示:调查地块经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查看历史卫星图片,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可按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无须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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