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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天津德吾安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受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委托,遵照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对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重点专科精神科新建工程项目地块开展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地块位于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本溪路交口,调查总面积为3879.15m2,项目地块北至本溪楼,南至红桥区中医医院一期,西至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东至现状本溪路消防救援站。规划建设为天津市红桥区中医医院,规划后地块用地性质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医疗卫生用地(0806)。
地块历史情况如下:
1、空地(2005年之前)阶段
2005年之前地块内部为空地。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方式了解到,该地块2005年前为空地。
2、利用阶段(2006年-2026年4月)
2006年-2026年4月地块内建设两幢楼房作为天津市本溪路中学教学楼,期间地块内无明显变化。
3、空地(2026年4月~今)阶段
2026年4月,地块内建筑拆除,地块现状为空地。
初步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本次调查共布设3个水土共用点位,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45项(包括7种重金属、27种挥发性有机物、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和pH值,水土同项。土壤进场取样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取得土壤样品12组,另取2组平行样;地下水进场取样时间为2026年5月23日,取得地下水样品3组,另取平行样1组。
综合初步调查得到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论如下:
1、土壤样品pH值检测范围在8.05-8.62之间;重金属汞、铅、镉、铜、镍、砷均有检出,检出率为100%。其中汞的检出浓度为0.026mg/kg-0.056mg/kg,铅的检出浓度为17mg/kg-26mg/kg,镉的检出浓度为0.1mg/kg-0.2mg/kg,铜的检出浓度为19.6mg/kg-32.1mg/kg,镍的检出浓度为27mg/kg-41mg/kg,砷的检出浓度为6.83mg/kg-14.7mg/kg;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率为33.3%,检出样品中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为10mg/kg-54mg/kg。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汞、铅、镉、铜、镍、砷及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样品pH值检测范围在7.5~7.8之间;地下水样品铜、砷、铅、镍在送检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率为100.0%;镉检出1个,检出率为33.3%,其中铜的检出浓度为0.26μg/L-5.95μg/L,镍的检出浓度为3.00μg/L-5.43μg/L,铅的检出浓度为0.10μg/L-0.20μg/L,砷的检出浓度为2.81μg/L-5.23μg/L,镉的检出浓度为0.06μg/L。地下水样品中检出的重金属铜、镍、铅、砷、镉检出值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六价铬、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地下水石油烃(C10-C40)未检出,未超出《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标准对应的筛选值。
综上,地块土壤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及石油烃(C10-C40)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标准对应的筛选值,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符合未来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0804)的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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