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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规定,现将江西福尔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老厂空置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江西福尔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老厂空置区地块;
委托单位:江西福尔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西志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结论: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分析,结合历史影像图,本地块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可能污染源主要来自周边企业的生产活动。采用系统布点和专业布点的方法,在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24个,地块外布设12个土壤对照点(北侧3个不纳入数据对照),地下水监测点位5个,共采集了150个土壤样品(含14个平行样)和6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根据取样分析结果,结论如下:
(1)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分析可知,土壤样品数据对比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甲醛参考美国EPA通用土壤及地下水筛选值,结果均未超过筛选值;土壤监测点位总磷结果为174mg/kg~732mg/kg,土壤背景点总磷结果为291mg/kg~877mg/kg,土壤监测点位总磷结果整体较土壤背景点低,说明地块内土壤中总磷未受生产活动影响。
(2)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分析可知,地下水样品数据对比《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对比《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甲醛参考美国EPA通用土壤及地下水筛选值,结果均未超过标准限值或筛选值。
综上所述,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经过对土壤和地下水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分析,对比检测结果可知,结果均未超过在规划用地的利用方式下的标准限值或筛选值,调查地块属于未污染地块。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调查流程,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需要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调查工作结束,在规划用地的利用方式下可以进行后续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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