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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管生态环境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甘环土壤发[2021]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文件要求,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的,特别是现状为农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绸制调查报告,并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为减少本地块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融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原地块开展环境调意工作,现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公示如下:
肃州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位于酒泉市肃州区南滨河路南侧、金西路东侧,地块面积:10493.3m2。地块四至范围:地块东侧紧邻在建的酒店,南侧为千禧盛世住宅小区,西侧紧邻金西路,隔道路为太阳岛住宅小区,北侧为南滨河路,隔道路为北大河。
该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200m2,主要建设运动场地1600m2、健身操室600m2、体能和器械训练室600m2、青少年运动室800m2、益智运动馆600m2,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或迁移途径。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初步判断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要求,本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可以按照规划作为商住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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