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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讨思号村、保合少镇古楼板村,西至地块边界,东至大学城奥特莱斯,北至地块边界,南至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82659°,北纬40.90049°,地块面积为68676.534m2。
内蒙古呼和浩特公共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二)原属于新城区讨思浩村,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该地块于2023年5月15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途变更为教育用地,地块内现今为净地。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要求,同时根据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的通知》(呼环通[2023]41号)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年10月,接受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托,我单位(中农康大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委派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等工作,结合历史卫星影像对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通过调查,确认地块内、相邻区域及1k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到此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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