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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2026年度第53批次建设用地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稻付路东侧,董稻路北侧。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8.19045°,北纬39.52930°,面积80195.61m2。地块2025年以前主要为耕地,在地块西北角及东部零星分布几处农舍;2025年至今为闲置空地。
地块拟规划为教育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第二款(2019年1月1日实施)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唐土领办【2022】3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上述法律法规,本项目在提交有关部门审批前,需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受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南区分局委托,唐山市鑫瑞土地利用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地块描述
地块2025年以前主要为耕地,在地块西北角及东部零星分布几处农舍;2025年至今为闲置空地。
(2)场地污染识别状况
经过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经过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周边地块历史可能对调查地块产生重金属砷、铜、铅、镍、镉,需开展第二阶段现场采样分析。
(3)土壤初步采样监测工作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采用系统网格布点+专业判断布点法,共布设土壤采样点9个,共采集21个土壤样品(含2个现场平行样)。
土壤检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所要求的45项基本项目,并增加选测项目pH。
(4)评价标准
土壤评价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5)调查结果分析
土壤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检测出7项指标,分别为土壤pH值、重金属及无机物(汞、砷、铜、铅、镍、镉),所有检出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可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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