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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嘉兴市南湖区菜花泾社区邻里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151****9646 发表于 2026-05-25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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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情况

嘉兴市南湖区菜花泾社区邻里中心项目地块位于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东至美凌苑,南至东升路,西至长纤塘,北至长纤塘。总用地面积为5163.03平方米。地块中心经纬度:东经120.756649°,北纬30.776854°,地块历史上为美凌苑19幢、菜花泾社区服务中心、嘉兴酿造总公司仓库(啤酒仓储)、活动中心、停车场。

二、启动调查原因、用地规划和对照的指标筛选类别

根据《嘉兴市南湖区菜花泾社区邻里中心项目地块规划设计要点》,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R22),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属敏感用地,为甲类地块,且原用地性质涉及仓储用地(详见附件1),符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附件1中的启动条件。

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 号),“(七)符合以下情形的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甲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十)符合第七条所列情形的,按以下程序进行调查:1.属于甲类的,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责任人开展调查。书面通知应至少包括调查时限要求、调查报告申请评审的方法和途径、必要的联络和咨询方式等。责任人应按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报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本地块土壤评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对标分析;没有列入《地下水质量标准》的指标依次执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三、调查涉及的主体单位、调查方法、调查结果

嘉兴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杭州杭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核查本地块是否满足相应用地用途要求。

委托单位:嘉兴市土地储备中心

调查单位:杭州杭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浙江瑞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钻孔单位:杭州壤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取的调查方法是在了解委托单位的调查要求后,进行现场踏勘和相关场地资料、标准和规范的收集,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调查方案,再依据调查方案依次进行现场布点采样、测量、测试和样品分析,最后编制调查报告,评价场地环境质量状况,得出相应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调查结果如下:

土壤: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置6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1个对照点,均送检4个样品,小计28个样品(地块内个24土壤样品,对照点4个土壤样品),另现场采集并送检4个土壤平行样,土壤合计监测32个样品,检测指标共计47项,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45项”、pH值、石油烃(C10-C40)。

土壤可检出项共17项,分别为:pH值、总砷、镉、铅、铜、总汞、镍、石油烃(C10-C40)、甲苯、二氯甲烷、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茚并[1,2,3-cd]芘、萘;除苯并[a]芘外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S1(3.0-4.0m)苯并[a]芘指标检测结果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管制值,鉴于:(1)地块历史无工业,苯并[a]芘超标点位为极个别的孤立点位;(2)苯并[a]芘的检测方法:《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4-2017)中对平行样分析的允许相对偏差要求是≤20%,表明该方法的平行样相对偏差较大。苯并[a]芘检测结果为0.6mg/kg(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为0.55mg/kg),相对偏差约为4.35%,超标0.09倍,结果在分析方法的相对偏差内,为了确保评价结论的真实可靠,2026年4月组织对该点位进行异常排查,根据排查结果显示,苯并[a]芘S1点位及周边1米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本次调查共设置4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内3个,对照点1个),共采集并送检5个地下水样品(地块内3个,对照点1个,1个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共计36项,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35项指标、石油烃(C10-C40)。

根据检测报告,地下水可检出项共25项,分别为:色度、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硫酸盐、氯化物、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硫化物、碘化物、氟化物、铁、锰、铜、镉、铅、铝、钠、总砷;其余检测指标均未检出。

地下水检测指标中色度(W2、W3)、浊度(W0、W1、W2、W3)、肉眼可见物(W0、W1、W2、W3)、总硬度(W3)、氨氮(W1、W2、W3)、铁(W3)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标准。其它常规指标及重金属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水标准。色度、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氨氮、铁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等相关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在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的前提下,无需开展地下水健康风险分析,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未检出,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四、异常点位排查结果

根据对异常点位S1排查,S1点位及周边1米苯并[a]芘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五、调查结论

嘉兴市南湖区菜花泾社区邻里中心项目地块可作为服务设施用地(R22)开发利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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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南湖区菜花泾社区邻里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 项目位置
    浙江-嘉兴-南湖区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05.25 - 2026.06.23